校舍应符合防灾安全要求
□记者 王 婧
晨报讯 日前举行的上海市中小学校舍安全扩大会议透露,全市各个区县将对中小学校舍逐栋排查,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形成对每一栋建筑的鉴定报告,建立校舍安全信息档案,中小学校舍必须进行“抗震加固”。
据悉,本市将建立健全校安工程质量与资金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因学校危房倒塌和其它因防范不力造成安全事故导致师生伤亡的,将依法追究所在区县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改造后的校舍如因选址不当或建筑质量问题遇灾垮塌致人伤亡,将依法追究校舍所在区县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市区有关部门将对资金使用情况实行跟踪监督,对挤占、挪用、克扣、截留、套取工程专项资金、违规乱收费或减少政府投入以及因管理不善影响工程目标实现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