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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吓索要报酬总裁获刑两年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30日04:05  信息时报

  信息时报讯 (记者 闫晓光 通讯员 林劲标 邹辉球) 昨天,茂名市中级法院院对一起索要1.08亿港元奖励报酬的敲诈勒索案进行终审宣判,原香港贵联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裁沈光朗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4月12日,沈光朗与董事长蔡某签订协议书,由沈光朗出任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裁,负责公司的上市工作,并约定在私募计划或上市计划成功后,贵联公司按集资额的5%和2%的现金分别给予沈光朗及其管理团队一次性奖励。但因与董事长蔡某产生矛盾,沈光朗自同年3月12日起不再到贵联集团上班。

  同年4月份开始,在没有沈光朗及其团队参与的情况下,香港澳科控股收购贵联,消息发布后,沈光朗向蔡某父子要求依约支付奖励报酬但遭拒。于是,沈光朗发出匿名检举信对贵联公司及其董事长蔡某进行恶意诽谤,同时指使他人向蔡某及其儿子发送多条恐吓短信。蔡某在广东省电白县投资期间向茂名电白县公安机关报案。1分2分3分4分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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