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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拟立法保障公众参与立法权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30日04:05  信息时报

  信息时报讯 (记者 记者 朱小勇 通讯员 罗玉忠) 昨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召开,会议通过了《广州市地方性法规制定办法修正案(草案稿)》,并拟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据悉,该草案稿明确规定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的地方性法规案全部要征求公众、利害关系人和行政相对人、有关社会团体等各方面意见。这意味着公众参与立法将得到法规上的保障,实现经常化、制度化。

  据了解,去年,在国际互联网上公开征求意见以及征求市政协委员意见等创新之举,也均被吸纳到草案稿中。草案稿还规定,征求意见过程可以向新闻媒体公开,对各方面修改意见的采纳情况应当向社会公开。同时,草案稿将法规案基本审次从以前的二审制改为三审制。1分2分3分4分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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