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馆老板说
电费太高了,能不能帮忙省一点?
抄表工点点头
想到了对电表“技术改造”
通讯员 张庆华 记者 叶建良
时间:6月29日
地点:丽水莲都区人民法院
公诉对象:高某等7人
公诉事由:涉嫌盗窃罪
这个案子,昨天是第二次开庭审理。
7个犯罪嫌疑人,除了原来是莲都供电局的抄表工高某,还有两个电工、宾馆和浴室的4个老板。他们是因为偷电成为被告的。
因为平时经常去丽水市区的一些宾馆、浴室抄表,高某认识了庭上几个老板。
去年3月的一次,他去抄电表时,其中一家宾馆的老板说,他的电费开销太大了,有些吃不消。
怎样才能减少用电?高某答应想办法,最终想到了“技术改造”。高某找来电工陈某和池某帮忙。“技改”后,老板给了他们1.2万元。
或许正是这次经历,高某等人尝到了甜头。接下来,他们又陆续在丽水市区另外4家宾馆或浴室进行了“技改”。
最终案发,是4个月后当地供电局在例行检查中,发现了市区一家浴室有偷电行为。几天后,有人举报到丽水电业局,称某宾馆利用电力工作人员帮忙偷电。
经调查了解,高某作案嫌疑较大。随后,高某自首。
第一次开庭,公诉方认为涉案金额达15万多元。但被告提出异议,认为这个结果并不是第三方算出的。
昨天,浙江省价格鉴定中心提供了两个鉴定结果,分别是依据两种方法鉴定出来的:一个是11万多元,另一个8万多元。被告对8万多元的鉴定结果,均没有异议。但公诉方认为,法庭应采信11万多元这个金额。
另外,谁是主犯,几个辩护律师也展开了舌战——他们都在举证,自己一方是从犯,主犯是对方。
庭审持续到昨天傍晚6点多,法庭合议后将择日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