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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建菜市得按程序走

  本报讯(记者 黄旭阳 实习生 易启明)昨日,本报对金桂园小区一楼商铺老板擅建菜市场一事进行报道。小区业委会也将情况向锦江区莲新街道办进行了反应,莲新街道办表示,他们将出面和相关部门协调解决此事。

  昨日,本报记者在金桂园小区看到,楼下上千平米的菜市场还在继续装修。莲新街道办党工委委员贺鹏告诉记者,得知此事后,街道办领导相当重视,专门开会研究解决方案。但街道办对辖区的菜市场,只能进行监管,新建的菜市场,必须经锦江区建设局规划定点并批准后方可兴建,而相关的批准文件也必须到锦江区服务委进行办理。对此,街道办将联系区建设局、区服务委、该商铺老板以及业委会协商解决,“要建菜市场,肯定得按相关程序走。”

  随后,记者从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分局了解到,根据《四川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规定,和普通企业登记注册不同的是,市场开办者申请办理市场登记注册,还需要提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授权部门批准开办市场的文件和消防部门的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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