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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军被授予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称号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30日06:55  沈阳网-沈阳晚报

  

  本报讯(记者 崔平)6月29日上午,沈阳市政府授予刘军同志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奖励其家属18万元,并号召全市人民向刘军同志学习。

  24日零时53分,25岁的江苏来沈务工人员项某在和平区马路湾路口被一个持刀男子挟持,该男子抢走项某手机后,伺机逃跑。此时,辽宁出版集团办公室副主任刘军开车路过,见此情景,立即下车追上持刀男子,并与其搏斗,胸部被连刺两刀。刘军被送往附近医院经抢救无效牺牲,年仅46岁。案件发生后,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并要求公安机关全力侦破案件。25日上午,市领导来到刘军家中,看望慰问其家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送去1万元慰问金。

  案件发生后,市公安局迅速成立了专案组。通过视频监控系统提取录像,仅用23个小时,就将藏匿于铁岭市和抚顺市的犯罪嫌疑人马月和王挽东抓获。

  市综治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及和平区综治办立即启动了见义勇为人员评审程序。25日下午,和平区政府授予刘军同志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荣誉称号,奖励其家属11万元。29日上午,沈阳市政府授予刘军同志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奖励其家属18万元。

  市政法委综治办主任于凌舜表示,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面对犯罪嫌疑人的恶行,刘军在群众生命财产受到威胁的紧急关头,挺身而出、不顾个人安危、见义勇为,其行为可敬、可赞。全市人民要向他学习。于凌舜强调,要维护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决不能让英雄们“既流血又流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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