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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说法 □ 改建房屋要听取邻居意见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30日07:05  大众网-齐鲁晚报

  据了解,该市场将于7月初开业。那么,对此仍持有异议的楼上居民当如何维护合法权益呢?

  对此,山东原君律师事务所的于律师表示,网点用房属于开发商所有,开发商享有法定的所有权,但是在行使该权利时,并不是毫无限制的。“使用者首先要受到法律法规和业主管理规约的限制,改建、扩建房屋设施、装饰装修行为须不得影响整栋建筑物安全,进行上述行为之前须取得主管部门的审批许可。”

  于律师告诉记者,如果有业主认为装饰装修行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小区业主管理规约规定,可以要求排除妨碍,消除危险。其次,建筑物上居住着许多业主,行使所有权受到相邻关系的制约。也就是说,业主装修行为必须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如果有利害关系业主认为装饰装修行为给其生活造成不便,可以通过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制止或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也可向有关部门举报或者向法院起诉要求妥善解决。

  但于律师同时表示,现行规划管理规范大多针对建筑施工之前的行为而制定,而且对于投入使用的房屋缺乏有效的规制,仅仅对拆除承重墙等影响房屋安全的行为作出禁止性规定。执法部门应当加强对市民私自更改房屋内部建筑结构行为的监管。如果居民对网点改造行为存有异议,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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