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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种交通违法行为明天开始这样处罚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30日07:07  华龙网-重庆商报

  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裁量幅度进行了逐一量化

  昨日下午,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公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试行)》将于7月1日起施行。届时,出租车拒载、绕行、中途甩客和倒客等7类交通违法行为,客运班车站外揽客、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6类交通违法行为,以及高速公路超速行为等共计14类交通违法行为,都将按该标准执行。据悉,此举将有效避免执法人员看心情、看人情罚款,而这样的阳光运作也让受罚者们更容易心服口服。

  初次拒载改正后不处罚

  据了解,交通运输领域的部分行政处罚由于金额高、幅度大,已逐渐成为当前社会关注的焦点。例如《重庆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暂行办法》中关于出租汽车拒载的处罚标准为200元至1000元,直至吊销从业资格证,处罚上限与下限之间相差五倍之多;再则,《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中关于出租汽车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的处罚标准为200元至2000元,直至吊销车辆营运证,处罚权的幅度更大。

  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相关负责人称,以往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幅度过大。此次执行的新标准对自由裁量权的裁量幅度进行了逐一细化、量化,将根据违法行为的情节、社会影响和危害大小等违法程度的轻重,细分为轻微、一般、较重、严重等4个层次。如出租车拒载,以前按标准处罚200至1000元,没有分拒载多少次。而按新的执行标准,根据一年内被投诉且查证属实(或现场查处)的次数,划分轻微(初次)、一般(两次)、较重(三次)、严重(四次及以上或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等4种违法程度:初次责令改正后可不予处罚;两次处200元以上300元以下罚款;3次处4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罚款;4次及以上处7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直至吊销从业资格证等4种处罚。

  未带车辆营运证不罚款

  据介绍,此次自由裁量权标准的制定体现了交通执法部门以人为本、教育为主的管理理念,对情节轻微的违法行为采取重教育、轻处罚的方式处理。“以前客运班车驾驶员未按规定携带车辆营运证,罚款200元。”该负责人称,现在初次被查处且及时纠正的,执法部门对其处以警告,不再进行罚款处理。

  弱势群体初犯不罚款

  据了解,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在执法过程中十分关注弱势群体的利益,对符合以下减轻处罚条件的违法当事人,都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予以减免。一是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且有悔过表现的;二是残疾人、下岗职工和进城务工农民等当事人初次实施违法行为的;三是配合交通行政执法机构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四是情节轻微,社会影响和危害较小且能够主动纠正违法行为的;五是其他依法可以减轻处罚的。

  ■新闻资料 自由裁量权

  行政自由裁量权是国家赋予行政机关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幅度和范围内所享有的一定选择余地的处置权力。自由裁量是指任何事情应在自由裁量权范围内去行使,而不是按照个人观点行事,应按照法律行事,而不是随心所欲,它应该是法定的和固定的,必须在所限制的范围内行使。本报记者

  14种交通违法行为

  7种出租车违法行为:出租车拒载、绕行、中途甩客和倒客、在出租车站点没有依序载客、没有按规定使用专用座套、没有明示服务监督卡、未按规定使用计价器。

  6种客运班车违法行为:未按规定携带车辆营运证;公司有客运许可证而车主没有经营许可证;未进入核定客运站载客;未按核定途经站上、下乘客;未按核定线路运行,站外揽客、途中滞留、甩客、擅自终止运行。

  1种高速公路违法行为: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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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出租车 逐月在减少

  本报讯 昨日下午,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直属支队执法处处长童亮称,从今年1月至6月,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96096交通服务热线共受理投诉5235件,已办结案件5089件,办结率达到97%。童亮称,96096交通热线1月份接到投诉1469件、2月份830件、3月份820件、6月份609件,这说明出租车司机文明驾驶等方面做得比较好,违法行为正在逐月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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