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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小区保安亭6米业主轿车惨遭破相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30日07:07  华龙网-重庆商报

  热线调查

  停放在小区内的轿车居然被恶搞“涂鸦大战”两次!昨天,家住渝北区新城丽都C栋业主郑先生打进本报热线反映,从今年2月他与小区里的一位保安因停车问题发生争吵之后,车门两次遭破相,两次光是修车的费用就花了3000多元。

  诉说:争吵后车门被“涂鸦”

  昨日上午,在新城丽都小区内,C栋业主郑先生看着自己的爱车被人恶搞,心痛不已:一辆黑色中华骏捷车的右侧两扇车门竟然被人用硬物刮出了深深的印记,刮痕非常清晰,有直线、弧线、还有扭曲的圆圈,看似一幅搞笑的“涂鸦”作品。

  “我回家时还特意查看了车,没有任何刮伤。”业主郑先生气愤地说,25日晚上11点左右,他将车停在小区广场内欲上楼拿东西,保安却不听任何理由坚决让他将车开走,因此两人争吵起来。“后来我将车停在了没有禁停标志的地方,离保安亭约6米远,第二天出门开车,却发现车门被刮得一片狼藉。”

  调查:两次修车花3000多元

  “我每次和保安发生冲突后,车子第二天就会被刮花。”郑说,今年2月中旬,也为停车一事和小区保安发生过冲突,第二天轿车停在小区广场,两扇车门从前到后被人刮出了深深的一道直线,车尾还画了两把叉。郑先生表示,车子就停在保安眼前,车内安装有报警器,有人轻轻的按车就会发出声音,保安应该会看见肇事者。“这两次光修车费就花了3000多元。”郑说,事后找到物管公司,物管方却不愿做任何赔偿。

  物管:没收停车费不作赔偿

  昨日上午,记者找到该小区物管大昌祥物业管理公司新城丽都物管处负责人牟先生。当记者欲采访出事当晚的值班保安时,牟姓负责人以保安没上班联系不上为由拒绝了采访。他说,物管没有收停车费,小区保安没有义务看管业主的车辆,由于小区内没有监控录像,车辆是否在小区内刮花他们也无法确认,所以他们对此没有责任,因此不作任何赔偿。

  律师:小区保安有义务照看

  重庆依斯特律师事务所张经柱律师说,如果该业主的车确实在小区内被刮花,虽然车辆没有交停车费,但业主缴纳了物管费,物管方就有义务照看业主的个人财物。因为业主与物管公司之间,是一种保管合同关系或者物业管理合同关系,车辆停放在保安亭6米远,保安又是24小时值班的,业主的车辆在物管的管理范围内被毁坏,说明物业管理公司工作疏忽、管理不善,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张说,业主可以找物管方进行协商,如果协商未果,可以向法院提起上诉。见习记者 郑代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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