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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消费税变革看和谐控烟之道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30日07:15  解放日报

  ●现阶段,我们要做的是“控烟”,而非彻底“禁烟”。烟草毕竟不是毒品,若以任何简单的方式予以禁绝,不仅难以服众,且难与一个文明社会的公共管理追求相符。

  ●能否提高“VIP烟民”的健康素养、公德意识、自律意识,从而在整个社会上形成一定的示范效应,将会是中国控烟征程上最难攻克却又最应攻克的一座堡垒。

  ●主持人:本报记者柳森

  ●嘉宾:郑也夫(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

  柳森: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宣布调整烟类产品的消费税后,引起了广大公众的关注。无论是吸烟者还是不吸烟者都会问这样一个问题:这会对控烟带来何种影响?对此,您怎么看?

  郑也夫:我认为涨价很难收到控烟的效果。原因是,中国的国情比较特殊,我们的烟民分三六九等,一等烟民抽最好的烟,基本上不花钱。有些地方开年度生活会,不少人总结这一年在廉政生活方面的得失时会说,这一年自己总体来说非常自律,如果说有什么小过失的话,那就是别人送点烟我接受了。言下之意就是,接受香烟礼物是一个可以拿得出来的“缺点”。所以,我觉得提价对于这部分人可能带来的影响非常有限。而可以预见的是,受此次提高消费税影响最大的还是普通烟民。

  柳森:看来,对于控烟这样一项涉及普罗大众广泛利益的事业,提高消费税是可行措施之一,但一定不能是唯一的抓手或者说被赋予过多权重的举措。要真正推动控烟事业在中国的发展,还须对症下药。

  郑也夫:的确如此。任何一个公共管理者要在控烟问题上有所作为,首先应该考虑的就是公民的权利。而在戒烟问题上,公民可分为两个群体:抽烟的人、不抽烟的人。在戒烟问题上,我们应充分考虑到这两类群体的不同诉求。而只要这个诉求是适当的,都应该得到尊重。

  首先,有些公民不抽烟,就不该被动地吸二手烟,他们的健康权益应该得到保护,这是毋庸置疑的。从这个角度来说,政府在公共场合禁烟,就是在保护不抽烟的人的利益。所以,这个禁令应该尽量保证其强有力的执行。

  接下来要说到抽烟的人了。我们也应该问一下抽烟的人究竟有没有权利?我觉得,他们还是有一定的权利的。如果抽烟的人在自己的空间抽烟,没有损害别人的健康,那么,他有没有这样的权利?答复是肯定的。于是,一定有人会说,抽烟不是损害自身的健康么?既然如此,为什么我们还要同意这样的权利呢?我想说的是,即使是损害健康,他们却仍然有这样的权利。如果一个公民愿意付出健康的代价来追求某种乐趣或者说生活方式,只要法律没有明文禁止,它就是正当的,也就是需要他者去尊重的一种个人选择。

  实际上,我们要做的也是“控烟”,而非彻底“禁烟”。烟草毕竟不是毒品,若以任何简单的方式予以禁绝,不仅难以服众,且难与一个文明社会的公共管理追求相符。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吸烟的尊重不吸烟的,不吸烟的尊重吸烟的,这才是一种文明的体现。在一个和谐的社会中,人们应该互相尊重彼此之间的合法正当权利。

  柳森:这几年,世界各国在公共场所的禁烟力度不可谓不大。但毕竟一项禁烟举措能否成功还是要立足于本国国情。在您看来,我国在公共场合禁烟的难点在哪儿?

  郑也夫:我个人认为,中国禁烟进程能否顺利推动,“VIP烟民”是最关键的一个群体。举例来说,在单位、公司的会场上,如果有领导、老板吞云吐雾,这里的公共空间还能禁烟吗?而在一些餐馆里,有权势的人又大多会被餐馆的经理奉为座上宾,没准还会给人点烟呢。只要是“识大体”的服务业从业者,断然不会因为吸烟这种“小问题”得罪VIP人士。但是,只要有这些现象存在,就会把公共场合的禁烟氛围破坏了。因此,能否提高“VIP烟民”的健康素养、公德意识、自律意识,从而在整个社会上形成一定的示范效应,将会是中国控烟征程上最难攻克却又最应攻克的一座堡垒。

  在此基础上,如果我国希望在公共场合禁烟方面有所作为,一来,应该有一批高素质的检查者、监督者。二则,应该加大执法力度,包括可以用一些技术手段,比如在会议室里、餐馆中安装抽烟报警器等。毕竟,公共场所禁烟不仅是单位、公司应该严格执行的自律行为,也是一个事关全体公众利益的公共管理议题。凡是有公共场合的地方,报警器响了就应依法追究。此外,餐馆等消费场所应严格执行对吸烟区和非吸烟区的设置及配套服务。只有社会各界形成合力,公共场合控烟才不至于沦为一场纸上谈兵。

  柳森:既然吸烟危害那么大,除了在公共空间维护良好的秩序之外,我们还能否有其他作为呢?

  郑也夫:另一个重要的着力点就是加强宣传的力度。首先,就是要利用每一个传媒平台、渠道,定期公布权威统计数据,让公众知道吸烟对于健康本身的巨大危害,提倡一种健康的生活方式。其次,要充分利用好烟盒这个最有效也最直接的“媒介”。

  国际经验大多认为,烟盒上的警示性图片是控制烟草流行最有效的手段之一,效果要好于传统的健康教育。在国外的香烟包装盒上,大多印着令人触目惊心的黑牙、烂肺等醒目图片,且必须在烟盒上占到一定面积,警示作用非常强。但相较而言,尽管我国已加入《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三年有余,并在近年来开始改革国内现有卷烟的包装标识系统,但就目前的执行情况来看,仍没有达到《公约》的要求。这需要有关管理部门,尤其是国内卷烟厂商引起重视。

  柳森:如今,但凡聊到控烟的话题,常有人会把“烟文化”在我国社会交往中扮演的作用拿出来说事儿,称此为中国控烟难度最大的“拦路虎”之一。对此,您认同么?

  郑也夫:我不是很认同。且不说卷烟是舶来品,还不足以提到“社会软文化”的层面来讨论。最关键的是,假设你要交友、要向你的朋友表达关怀,加固对方有害自身健康的不良习惯总是不对的。对于这样一种“社交观”,我们一定要从根本上予以革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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