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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首次回应“同命不同价”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30日07:23  南方日报

  相关负责人表明“倾向于原则适用统一赔偿标准”

  据新华社电“同命不同价”———我国死亡赔偿制度中的这一现象,一直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更受到许多人的质疑。

  6月27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十讲专题讲座,作为主讲人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胜明详细讲解了国内外有关死亡赔偿的法律规定,并就死亡赔偿中“同命不同价”的问题明确表达了自己的观点:立法时“倾向于原则适用统一赔偿标准,适当考虑个人年龄、收入、文化程度等差异”。

  根据记者了解,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社会关注的“同命不同价”现象,首次明确作出“回应”。

  有关人士表示,侵权责任法的制定,可能为解决涉及死亡赔偿的侵权案件提供更加明确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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