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和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2009年度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项目(以下简称市社科规划重大项目)面向全市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二、招标对象
北京地区高校、社科院、党校及其它社科研究单位。投标需以单位名义进行,多单位联合投标须确定一个主要责任单位。鼓励跨学科、跨部门联合投标。
三、招标工作的指导思想
2009年度市社科规划重大项目招标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首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集中首都社科研究的优势力量,着力推出高水平的研究成果,为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提供智力支持。
四、招标内容
2009年度市社科规划重大项目共确定10个选题(见附件),投标者必须根据这10个题目进行论证。本次招标不受理自选题目投标。
2009年度市社科规划重大项目每个课题的资助金额不超过30万元;研究时限为18个月(自立项批准之日起)。
五、投标资格要求
(一)投标单位须具备下列条件:
1、在相关领域具有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
2、设有科研管理的职能部门;
3、能够提供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二)市社科规划重大项目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首席专家由投标单位确定。首席专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学术造诣和实践经验,学风优良,责任心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正局级以上(含正局级)领导职务,是课题研究的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
3、在研的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能作为投标市社科规划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
六、投标纪律要求
1、投标单位和首席专家要严格把关。投标书内容要重在服务决策,力求务实管用,体现理论创新。各申报单位的科研管理机构要从选题设计、首席专家条件、科研团队力量、责任单位情况等方面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予以上报。
2、投标单位和投标者要弘扬严谨求实的学风,自觉坚持公正竞争的原则。凡在市社科规划重大项目评审中有不正当投标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予以公开通报批评;中标的一律撤项,五年内不得申报市社科规划项目。
3、投标者要自觉遵守国家知识产权有关法律法规。凡弄虚作假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投标资格。
七、申报安排
1、投标人可登录北京社科规划门户网站http://www.bjpopss.gov.cn下载《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项目投标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标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一式8份(1份原件、7份复印件),经责任单位审查盖章,由各单位的科研管理机构审核汇总后,统一报送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规划处。
2、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由科研管理机构报送至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规划处,逾期不予受理;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对投标书进行资格审查,初评和答辩评审,产生建议中标名单。
3、建议中标名单报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批后,在北京社科规划门户网站(www.bjpopss.gov.cn)上公示一周后下达中标通知书,并在该网站上正式公布招标结果。
注:此公告解释权在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33号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规划处
邮政编码:100101
联 系 人:王鹏
联系电话:64870398
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09年6月30日
附:2009年度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项目选题
1、人文北京建设研究
2、科技北京建设研究
3、绿色北京建设研究
4、新中国成立60周年首都发展经验研究
5、“十二五”期间促进首都科学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
6、国际金融危机对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研究
7、首都城市化进程中城乡一体化问题研究
8、复杂经济形势对首都宣传文化工作的影响研究
9、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首都精神文明建设研究
10、建立健全北京市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