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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外新设5个登记点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30日07:34  南方日报

  市民办理房地产权登记业务更方便

  本报讯(记者/卢先兵)深圳市国土局公布,为方便市民,自昨日起,特区外设立5个房地产权登记点,宝安分局、龙岗分局、光明分局不再受理房地产权登记业务。

  根据深圳市编委《关于市房地产权登记管理体制及有关机构编制调整事项的批复》(深编[2008]129号),深圳市国土局直属事业单位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统一集中负责全市房地产权登记业务,国土局宝安分局、龙岗分局、光明分局不再具体承担房地产权登记职能。为推进深圳特区内外房地产权登记一体化进程,方便市民办理房地产权登记业务,深圳市国土局决定在深圳特区外设立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宝安、龙岗等5个登记点。

  据介绍,这5个登记点具体是:在宝安辖区设立宝安登记点(办公地址:宝安区30区前进一路293号市国土房产局宝安分局,电话:27820119)、龙华登记点(办公地址:宝安区龙华街道龙环二路181号龙华国土所,电话:27706731);在光明辖区设立光明登记点(办公地址:光明新区光明街道法政路市国土房产局光明分局,电话:27406511);在龙岗辖区设立龙岗登记点(办公地址:市龙岗区中心城留学生创业园C栋龙岗区土地房产交易中心,电话:89724826)、布吉登记点(办公地址:布吉街道吉政路19号布吉国土所,电话:84701441)。

  市国土局相关负责人称,宝安登记点主要负责宝安、光明辖区内的初始登记、综合文、房地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信访文,以及其他各类房地产权登记业务;龙华、光明登记点主要负责辖区内除初始登记、综合文、房地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信访文外的其他各类房地产权登记业务;龙岗登记点主要负责龙岗辖区内的初始登记、综合文、房地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信访文,以及其他各类房地产权登记业务;布吉登记点主要负责辖区内除初始登记、综合文、房地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信访文外的其他各类房地产权登记业务。

  以上5个登记点从2009年6月29日起受理房地产权登记业务,宝安分局、龙岗分局、光明分局从2009年6月29日起不再受理房地产权登记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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