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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激表达诉求致电网建设停滞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30日07:34  南方日报

  顺德稔海事件一审宣判,25名被告人获刑1年3个月至9年

  本报讯(记者/顾大炜)勒流稔海25名村民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冲击国家机关、故意毁坏财物、非法拘禁,该案近日在顺德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宣判,2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一年零三个月至九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缘起】

  不满补偿聚众阻挠施工

  为解决顺德电网建设严重滞后这一现状,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立项,工程设计方案经广东省建设厅批复同意,500KV顺德输变电站工程开建。

  该工程配套220KV线路勒流稔海段工程长约5.8公里,共18个塔基。工程建设涉及的塔位永久占地费,由勒流街道办相关部门与勒流稔海村委会和股份合作社签订协议后,依照补偿标准进行了补偿;而施工临时位置青苗补偿费亦由施工单位按照有关补偿标准直接兑付给相关耕户。稔海村委会和股份合作社同意按协议约定,于2007年8月13日将相关塔位用地交付施工单位使用。

  稔海村部分村民不满上述补偿协议内容,在施工单位依约进场开始施工工作期间,聚众到施工工地阻挠施工。

  2007年9月1日14时许,刘某、许某、邱某以稔海村民在施工工地闹事为由,打伤村民周某某、伍某。为此,被告人周某文、梁某观、伍某兴等人聚集到勒流稔海村翁花沙堤围施工工地,伙同其他稔海村民损毁了施工单位3台发电机。

  【发展】

  偏激表达诉求事件升级

  据法院判决书称,在上述事件发生后,梁某金等人组织成立了所谓的“村民小组”,筹集活动经费,并准备铁管、铁盘等作案工具,煽动村民持械阻挠翁花沙工地施工。2007年12月26日上午,千余村民在梁某金等人的煽动、组织下,持械聚集到稔海翁花沙施工工地,与现场维持秩序的公安人员对峙、冲击防区、追打公安人员、破坏车辆。事件造成33名现场执法人员受伤,现场10辆施工车辆被焚毁,电网工程施工被迫中止。

  公安机关于2008年4月10日依法将涉嫌犯罪的六名稔海村民抓获。当日下午14时许,梁某金等人强行将被害人周某等2人带走,以其作为与政府谈判放人的筹码。并将周某打伤,限制2人人身自由。

  2008年4月11日上午,在被告人梁某金等人的煽动下,数百村民聚集到勒流街道办事处门口,持械冲击防区,砸打办公室玻璃,殴打执勤警察。致75名执勤警察受伤,15名政府工作人员受伤。

  【审判】

  多名被告人自首被轻判

  顺德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梁某金等25名被告人的行为分别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非法拘禁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

  在案件审理后,法院还根据查明的事实,对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犯罪事实的多名被告人认定为有自首情节,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因大部份被告人案发后认罪态度较好,法院在量刑时亦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分别依照相关规定,被处以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至有期徒刑九年不等的刑罚。其中,多名被告人被宣告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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