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进通讯员/钟道晶)为保证从9月1日起,10万大中专在校生及时纳入东莞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相关医保待遇,市社保局即将对大中专学校就医点实地考察。
从今年9月1日起,东莞市的10万余大中专学校在校生将统一纳入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畴。按照东莞市城乡居民参保的相应标准,参保学生的医保费固定为350元/(人·年),其中个人需缴纳180元/(人·年),即每月个人缴费15元。
由于社保缴费是按照社保年度来进行的,即从每年的7月1日开始到次年6月。而今年才纳入医保范畴的大中专学生享受社保待遇是从9月1日开始实施的,故其个人只需缴纳150元,2010年7月后的缴费标准将再行通知。
参保学生可享受的待遇包括住院、特定门诊和普通门诊3项。连续参保满2年以上,住院及特定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人·年)。其中,住院费可报销95%,特定门诊基本医疗费可报销75%。门诊基本医疗费则可报销60%,且不设最高封顶线。
参保学生就诊实行定点就医和社区首诊及逐级转诊制度,即参保学生必须到学校附近指定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校内定点医务室进行首诊,才能够享受待遇。
社保部门表示,从7月上旬开始,社保部门将对各学校的就医点进行考察,以确定社保指定就医点。8月上旬,各学校将开始对参保学生的信息进行收集、录入,同时办理好参保和缴费手续。8月下旬,指定就诊点的门诊结算系统将进行安装,以确保9月1日前完成参保缴费的大中专在校生,当日起即可享受参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