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吨加价暂不推广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30日08:20  辽一网-华商晨报

  

吨加价暂不推广
吨加价暂不推广
吨加价暂不推广
吨加价暂不推广

  水价涨至

  2.4

  元/m3

  9

  沈阳部分小区昨夜贴出通知:7月1日起上调水价 阶梯水价仅在皇姑区个别小区试点

  本报4月22日报样

  本报4月23日报样

  本报5月7日报样

  沈阳市关于调整自来水价格的通知■本报记者 吴章杰 摄

  自3月下旬传出沈阳水价将上涨的消息之后,经多方讨论、征求意见和最终听证,水价涨多少终于有了结果。

  2.4元/立方米———这个调整后的价格和听证价格并无区别。

  不过,争议较大的阶梯水价问题有了变化:阶梯水价暂时只在皇姑区个别具备阶梯计费操作条件的小区试行。

  此前,本报曾就阶梯水价“9吨水”标准组织讨论,并征集市民建议提交给听证会。

  无极特殊原因,调整后的价格不变

  目前,沈阳市居民自来水价格由自来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两部分组成,其中自来水价格1.4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0.5元/立方米,总计1.9元/立方米。

  按照沈阳市物价局与沈阳水务集团昨日公开的数字显示,新的居民自来水价格已原则性确定为2.4元/立方米,其中自来水价格为1.8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0.6元/立方米。

  这一原则性水价与此前水价调整听证会时公布的方案相同。

  “我们已接到通知,2.4元/立方米的收费标准不会发生变化。”沈阳水务集团主要负责人说,“虽然文件还未下发,但文件号已经确定为‘沈价审批【2009】54号’,按照计划,这一文件将会很快面向全社会进行发布。”

  沈阳市物价局主要负责人肯定:“如无极特殊原因,这一调整后的价格不会发生变化。”

  调价通知单已贴在居民楼门上

  昨日20时许,记者在沈阳市铁西区飞翔路一处居民楼外看到,水价上调的通知单已经贴在了该处小区的居民楼门上。

  通知单显示:“自2009年7月1日调整自来水价格。”其依据为:“沈价审批【2009】54号”。

  沈阳水务集团主要负责人表示,此次水务集团印发的涨价通知单旨在告知:“因为水费收缴的滞后期是一个月,7月份收缴6月份的水费,8月份收缴7月份的水费,所以我们必须提前告知,否则在后续收费过程中,前后期的收费标准不一致会引起收费混乱。”

  不过,对于“涨价起始时间为7月1日”这一信息,记者先后采访了沈阳市物价局和沈阳水务集团,双方均未明确表态。

  沈阳还不具备全市推广阶梯水价的基础

  除居民自来水价格外,引起普遍关注的阶梯水价将以试行方式在皇姑区内的个别小区展开。来自沈阳水务集团信息显示,这一决定是充分考虑了价格听证会收集的意见以及沈阳市的实际做出的选择。

  按照水价听证会时公布的方案显示,居民每户每月用水在9立方米以内执行基本水价,即2.4元/立方米;9立方米~15立方米以内执行1.5倍水价,即3.3元/立方米;超过15立方米以上执行2倍水价,也就是4.2元/立方米(加价不含污水处理费)。

  沈阳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说:“省物价局认为沈阳目前还不具备在全市范围内推广阶梯水价的基础,因此我们希望可以通过皇姑区的试点找出进一步可行的方案。”

  沈阳水务集团主要负责人说:“皇姑区的具体试点标准目前还等待最终的审批。暂定只针对皇姑区内的个别小区试行,范围不大,这主要是在基础设施上只有个别小区具备阶梯计费的操作条件。”

  此外,沈阳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还表示:关于企事业单位、特业用水价格等信息会在近期内公开。

  释疑

  水价迟迟未定缘自污水处理费“拖累”

  据沈阳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污水处理费的征收标准到底是多少需要财政、物价等相关单位具体会签,直至6月26日,“居民自来水污水处理费以0.6元/立方米”征收的原则性方案才最终敲定。这成了沈阳水价迟迟未定的原因之一。

  按照调整后的水价,沈阳全年的污水处理费征收总额将超过4.4亿元。

  走势

  污水处理费明年或涨至0.8元/立方米

  来自省物价局的消息显示,沈阳的污水处理费可能在2010年涨到0.8元/立方米。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文件规定,省辖市的污水处理费目前不得低于0.8元/立方米。也就是说,此次沈阳污水处理费的调整并未达到全省标准。

  省物价局相关人士说:“沈阳这次调价重点是要解决自来水价格倒挂问题,另外才是保证污水处理费收缴率。”

  该人士还表示:“按照省里的意见,对于沈阳市的污水处理费问题,各方共识是在2010年达到0.8元/立方米。”

  分析

  水务集团年增收2个亿 仍有亏损

  水价调整后,水务集团可年增收超过2个亿。

  尽管如此,沈阳水务集团仍然处于亏损状态。

  沈阳市物价局负责人说,2.4元/立方米的原则价格,是综合各方承受能力而确定的。调整后的水价在同类北方城市属于较低,会让沈阳的产业竞争在资源成本上处于有利空间。

  本组稿件除署名外由本报记者 刘滨 采写

  提醒

  水表未抄 请联系当地服务机构

  根据沈阳水务集团贴出的通知,7月1日起水价就将上调,但您家没被抄表,咋办?

  昨晚,记者就此问题咨询了沈阳水务集团。得到的答复是,若肯定水表未抄,请联系当地服务机构。部分新建小区可能存在尚未被水务集团接收的情况,该问题将随后解决。

  在您家水表抄表完成后,请尽快缴纳所欠水费,以免调价后“新旧水费”之间产生混淆。

  沈阳水务集团电话:024-22702270。

  本报记者 刘凌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