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毕马威向娃哈哈公开道歉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30日08:41  东方网-文汇报

  本报杭州6月29日专电(驻浙记者万润龙)6月27日,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广州分所公开登报,正式向江苏宿迁娃哈哈饮料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道歉。同日,毕马威在同一媒体另一版面刊登声明,表示将就此案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此案源于2007年11月,达能在英属维尔京群岛(下称“BVI”)和萨摩亚起诉娃哈哈非合资公司的外方股东。两地法院在被告不在场、未作抗辩的情况下签发了临时冻结和接管令,裁定由达能指定的毕马威为被告资产的接管人。

  此后,毕马威未经中国法院许可,在中国境内从事接管活动,向全国多家娃哈哈非合资公司及其审计机构、工商行政管理局、银行发送接管人函件。此行为被宿迁娃哈哈饮料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告上了法庭。

  2008年11月20日,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做出一审判决,判定毕马威的行为侵犯了中国司法主权,并对娃哈哈公司构成侵权,判令立即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各赔偿损失人民币30万元。毕马威不服判决,向江苏省高院提起上诉。今年4月28日,江苏高院做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有分析认为,娃哈哈在宿迁对毕马威提起的诉讼仅仅是一个开端。由于毕马威此前大规模地在几乎所有娃哈哈非合资公司所在地从事接管活动,这些非合资公司有可能陆续对毕马威提起类似诉讼。作为国际“四大”之一的毕马威在华业务将遭遇尴尬。熟悉此案的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王立新、叶志坚律师告诉记者:“作为一家在中国开展业务的会计机构,毕马威必须要遵守中国的法律,依法行事。”

  在境外,2008年12月30日,BVI高等法院也撤销了毕马威对被告的接管令。法官认为,被告有关接管令可能被原告滥用的担心不无道理。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