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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过期食品 食品店被罚20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30日08:45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 一食品经营户销售过期嫩肉淀粉和红油豆瓣,被白云工商分局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据悉,这是白云工商分局自《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开出的首张罚单。

  据了解,该局执法人员近日在白云街头进行市场巡查时,发现胡某经营的食品店环境卫生条件较差,不具备食品经营环境条件,店内货物摆放凌乱,货架上的食品布满了灰尘。执法人员进一步检查发现,待售的食品中,生产日期为2008年3月7日生产的嫩肉淀粉和生产日期为2008年4月28日生产的红油豆瓣共40余袋,均已超过了12个月的保质期。

  执法人员现场取证后,依法对过期食品进行暂扣,并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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