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6月30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郑建彬 罗嫣 吴春迎)几个台湾人在三明境内,用改号后的电话,假冒台湾东森电视购物公司或雅虎购物公司的客服人员,以帮助客户取消错误的付款方式为由,诱导台湾客户将钱转入诈骗公司的账户。法院查明,从2008年4月至6月案发,这一团伙共计诈骗台湾居民陈某等人新台币2218.85万元,折合人民币488.147万元。
近日,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对该起台湾籍被告跨海实施诈骗案一审进行宣判,15名被告被判刑。
法院查明,这一诈骗团伙的做法分为几个步骤。
第一步:台湾人翁献能、骆昭仪每天负责接收由台湾陈志杰诈骗集团提供的台湾东森、雅虎购物公司客户资料。
第二步:诈骗团伙根据这些客户资料,用经过改号处理的电话直接拨打台湾客户电话,冒充台湾东森电视购物公司或雅虎购物公司的客服人员告诉客户,购物公司员工在前次送货上门时,误拿了送货单,致使客户将付款方式错签为分期付款,建议客户尽快取消分期付款以避免被重复扣款,并套取客户银行资料。
第三步:他们错开台湾地区银行上班时间(让客户无法找银行证实),诱导客户到ATM机上选择英文界面进行转账操作,直至将账户内的款项转入诈骗公司提供的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