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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难与人言 我省首个妇女庇护所遭冷遇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30日10:15  云南网

  全国妇联进行的一项调查表明,在中国大约8100万个家庭中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占全国2.7亿个家庭总数的30%左右;其中施暴者九成是男性。昆明市妇联对家庭暴力现状的调研报告显示,近几年来,到妇联投诉家庭暴力的案件不断上升,从2001年的227件到2006年的851件。妇女被丈夫打伤后到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家庭暴力伤残鉴定中心”做伤情鉴定的,近两年每年都在100例以上。

  为了保护家暴中受到侵害的妇女,我国很多地方建立了妇女庇护所。2008年11月28日,我省首家反家庭暴力妇女庇护所在昆明市救助站正式挂牌。然而,近日记者探访位于昆明市麻园昆瑞路上的我省首个反家庭暴力妇女庇护所时了解到,为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提供暂时食宿帮助的庇护所,挂牌七个月以来竟没有一名受暴妇女前往暂住“庇护”。遇到家庭暴力的妇女为何不去庇护所寻求庇护?

  受暴后不愿“家丑外扬”

  昆明市妇联权益部部长徐家琪表示,国内其他城市成立的妇女庇护所也面临同样的问题。一些受到家庭暴力伤害的妇女不愿意到“庇护所”求助的主要原因是受人们传统思想的影响。许多受害者认为,家里的事儿一旦被外人知道了,矛盾可能会更加激化。也有一些妇女考虑到孩子的感受,宁可忍气吞声也要保全家庭。还有的妇女在生活上过度依赖于自己的丈夫不能独立,也就放弃了庇护。

  一位女士说:“家丑不可外扬,家庭暴力毕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躲在妇女庇护所,邻里街坊还都知道了,反倒可能会使矛盾激化,还不如去亲戚朋友家避几天。”

  在昆明做保姆的郑女士表示,她丈夫经常打她,但她从来没有想过要去庇护所,因为“日子还是要过的,去得了几天,去不了一辈子”。

  负责庇护所管理工作的昆明市政府救助站管理科的副科长褚俊秀认为,妇女不愿来庇护所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庇护所仅是一个临时性的躲避场所,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家庭暴力问题。因庇护所缺少有资质的心理医生或懂法律的工作人员,无法提供受暴妇女最需要的帮助,难以缓解受暴妇女的“受暴综合症”。

  鲁子花(云南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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