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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院试点未成年人犯罪矫正式审判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30日11:31  山西新闻网
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本报6月28日讯 (记者 郭卫艳)记者今日从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作为“未成年人犯罪矫正式审判”的试点,迎泽区法院、万柏林区法院和清徐县法院设置了专审法官、专审法庭等,将以特殊方式审理未成年人案件。

  为了对未成年失足者进行教育挽救,法院将在庭审前开展社会调查,掌握未成年人的家庭状况、社会环境和形成犯罪的因素,拟定教育挽救的具体措施。庭审中,法院将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开展法庭教育;在宣判后,适时开展回访帮教,配合开展社区矫治。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罚,则坚持教育挽救的方针,尽量体现从宽政策。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监禁刑的,应以轻刑化为主;对于依法可以判处非监禁刑的,应尽量适用非监禁刑;对于罪行显著轻微或依法不构成犯罪的未成年人,应当立即宣告无罪。

  从9月1日起,在试点的基础上,太原市两级法院将推行“未成年人犯罪矫正式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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