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交强险实施3年 保费增速平稳 赔付率逐年上升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30日11:34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6月30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9时35分报道,中国保监会昨天(29日)发布《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公告》,作为我国第一个法定保险,交强险2006年7月1日开始实施以来,呈现出哪些经营特点和趋势?中国之声连线记者孙莹了解相关情况——

  农村地区车主保险意识相对薄弱

  中国之声:交强险制度实施以来,承保机动车的数量发生了怎样的变化?

  记者:数据显示,交强险经营两年半的时间里,承保车辆合计1亿5千6百万辆次,全国机动车交强险投保率达到41%,比制度实施前提高了7个百分点。其中,目前汽车的投保率为68%,而摩托车和拖拉机的投保率仅为24%和21%,主要分布在农村地区,车主的保险意识相对薄弱。

  保费增速平稳 赔付率逐年上升

  中国之声:从交强险开始实施,有人就断言它是一块肥肉,包赚不赔,目前相关经营数据如何呢?

  记者:按照法律规定,交强险应该是不盈不亏的原则。保险行业协会交强险信息披露工作小组张海波分析,目前统计出来的数据显示保费增速平稳,交强险经营两年半的时间里,保费收入合计1309.8亿元。其中,2008年保费收入比2007年增长了3个百分点。同时,赔付率逐年上升,截止2008年底,交强险赔付累计670.6亿元;赔付率逐年上升,分别为:从57.3%一直上升到66.4%;2008年2月1日交强险责任限额和费率调整后,2008年下半年赔付率上升到74.0%。

  与此同时,保险行业协会表示,投资收益波动较大。受资本市场波动的影响,2007年投资收益34.6亿元、而2008年才7.3亿元。保险业还表示,经营压力较大。开办以来交强险累计承保亏损37.4亿元,与投资收益相抵后,结余6.9亿元。

  交强险制度将进一步完善

  中国之声:按照交强险“不盈不亏”原则,是不是交强险盈利就应该降价、亏损就应该涨价?

  记者:保险行业协会副秘书长伊生回答,将通过责任限额和费率的调整实现较长时期内基本盈亏平衡。

  今年7月交强险实施满3个完整业务年度后,中国保监会将根据交强险制度运行情况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本着积极、开放的态度,立足保护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和投保人、被保险人利益,认真对交强险实施环境、配套制度、理赔服务、费率形成机制等方面进行全面总结和研究评估,进一步推动交强险制度的完善。

  继续发挥交强险费率杠杆作用 提高社会交通安全意识

  中国之声:有没有优惠措施值得大家期待?

  记者:保监会表示将继续发挥交强险费率杠杆作用,提高交通安全意识。2007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了交强险费率与道路交通事故挂钩的浮动机制。对于未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第一年下浮10%,连续三年未发生事故的可下浮30%。而对造成死亡和发生两次以上的有责任事故的实行费率上浮。

  目前每年有85%投保交强险的汽车车主享受到了费率下浮的奖励。从2009年7月1日起,车主享受的最高下浮比例将提高到30%。其中,三年没有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的私家车车主每年仅缴纳665元交强险保费。据测算,2006年开始投保的车主中,将有超过60%的车主享受30%的费率下浮。交强险费率浮动机制有利于促进驾驶员提高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