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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子地下室被杀父母状告物业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30日12:22  法制晚报

  

独子地下室被杀父母状告物业

  小袁的父母在法庭上哭泣 摄/记者王巍

  独子地下室被杀父母状告物业

  认为存在管理过失 索赔68万余元 被告表示与死者只是租赁合同关系 不存在其他的服务

  本报讯(记者王巍)21岁到北京打工的小袁在租住的地下室内被杀,他的父母以存在管理过失为由,将物业管理公司诉至法院,索赔68万余元。

  今天上午,东城法院开庭审理这起案件。“他是家里唯一的希望啊!”开庭后,小袁的母亲便泣不成声。坐在一旁的小袁的父亲将头转向一侧,用手背抹着泪水。

  袁先生夫妇表示,他们来自四川震区,没有被地震击垮的家庭却被小袁的死亡搞得几乎破碎。小袁的爷爷知情后病发,目前已经被医院发出病危通知。

  袁先生说,2008年10月13日,小袁离开四川老家。3天后,他租赁了北京东方容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出租的地下室房间。10月29日,男子彭飞进入小袁租住的房间,将其杀害。17天后,直到小袁的同事前来寻找,才发现其死在屋内。

  袁先生夫妇认为,被告物业公司疏于管理,没有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导致小袁被害。“凶手杀人后,还在屋里抽了一根烟,拿走了所有的东西,然后大摇大摆地离开。”小袁的母亲在法庭上转述着从公安部门得到的线索。

  彭飞一审被判处死刑,但无法赔偿任何损失。袁先生夫妇起诉要求物业公司赔偿相关损失68万余元。

  被告物业公司答辩称,他们与小袁之间只是租赁合同关系,不存在其他的服务。此外,小袁与彭飞之前就认识,从监控录像来看,事发当天是小袁将彭飞带到房间内的。

  针对17天才发现小袁被杀一事,物业公司的代理人表示,既然房屋已经出租,公司就不方便再过问屋内发生了什么事情。因此,物业公司不同意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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