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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首批“海上协警”担负起海上治安职责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30日12:55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福州6月30日消息(记者 彭建军 通讯员蓝志文) 据了解,6月24日开始,厦漳海域有了福建省首批“海上协警”。当天上午,10名龙海浯屿村的船长获得福建海警第三支队颁发的聘书,正式担负起协助海警三支队开展海上治安防控的职责。

  首批10名中心船长均来自群众、熟悉群众,正式履职后,海警将与其建立定时沟联和值守制度,第一时间送去天气海浪预报、通报周边治安动态、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如果海上作业船只有困难,渔船民可以通过渔业电台或手机,第一时间与中心船长取得联系,由他们向海警通报。出海期间,海警定期通过电话或电台与中心船长联系,掌握实时治安动态,中心船长也可随时向海警报告他们所掌握的影响辖区治安稳定的任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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