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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正式公布大陆资金赴台投资许可办法 今起实施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30日16:28  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6月30日消息 据台湾《联合晚报》报道,台经济主管部门今天下午正式公布“大陆地区人民赴台投资许可办法”,同时开放大陆资金赴台开设分公司或办事处。台经济主管部门负责人尹启铭称开放大陆资金赴台投资公布后将“即日实施”。

  报道称,这次首波开放大陆资金赴台投资项目,包括制造业、服务业与公共建设,总项目100项,但由于两岸在商谈服务业开放时,采取WTO初始承诺表的分类,因此台经济主管部门正式公布的总项数会更多一些,但实质内容则是相同。台经济主管部门负责人尹启铭说,开放大陆资金赴台投资,一旦公布后,即日就实施。

  至于大陆资金定义,尹启铭指出,大陆资金除了证券投资超过10%即视为直接投资,适用大陆资金赴台相关规定外,赴台外商企业大陆资金股权达30%,才会被视为大陆资金。台经济主管部门投审会官员表示,开放大陆资金赴台投资项目内容将会在投审会网站公布,供外界与相关人士查阅。

  在此次首波开放清单中,中草药、面板以及半导体等均未列入,有关官员表示将在下波开放时才一并检讨与研究。公共建设方面,在这波开放公告中“限缩”到只限公共建设有开放BOT(建设-经营-转让)的范围。例如航空城周遭设施开放,所以桃园航空城的展览馆如果开放BOT,大陆资金就可以参与招商竞标作业,但必须先在台湾成立相关的公司;又例如台湾高铁由于并没有列在开放项目,所以陆资不能参加高铁的BOT。(芮文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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