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佳月 通讯员 征平
本报讯在内蒙古自治区被列为保监会第二批扩大农村小额保险试点地区后,昨日,记者在内蒙古保监局获悉,保监局已确定试点公司和地区。
据了解,根据自治区各保险公司提供的试点方案内容,内蒙古保监局在综合考虑拟试点公司的实际和内蒙古农村人身保险业务经营的地域特点情况下,最终确定2009年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和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开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工作。
按照《内蒙古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实施方案》中“实施适度保护”的鼓励支持政策,每一个试点地区(旗、县、乡或行政村)只允许一家试点公司销售小额保险产品,并给予一定年限的保护要求,在批复试点文件中,中国人寿内蒙古分公司允许在包括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兰察布市、赤峰市、通辽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锡林郭勒盟在内的10个盟市40个旗县区开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平安人寿内蒙古分公司则将在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赤峰市林西县、喀喇沁旗等4个旗县区开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