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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改造98万平米学校危房 新校舍必须能抗震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30日21:31  东北新闻网

  东北新闻网讯(记者 张曦尧)目前还在危房里上课的中小学师生,将从现在起到2011年,陆续坐在安全、牢固的校舍里。我省将用3年时间,基本消除现有D级危房,加固、改造B级和C级危房,迁移处于灾害易发地区的校舍,建立起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长效机制。

  6月30日,辽宁省教育厅召开了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电视电话会议,会议上下发了《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其中除了上述规定外,还要求我省新建校舍必须能够抗震。

   我省还有近百万平方米的中小学危房

  据测算,全省目前共有各级各类中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9343所,总建筑面积3204万平方米,经初步鉴定,属于危房的有98万平方米,其中B级危房18万平方米、C级危房38万平方米、D级危房42万平方米。

  在3年时间内,我省将基本消除现有D级危房,加固、改造B级和C级危房,迁移处于灾害易发地区的校舍,建立起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长效机制。

  在先排查阶段将注意区分轻重缓急,优先考虑加固、改造或重建处于灾害易发区的校舍及经初步排查鉴定为D级危房的校舍。对已经完成鉴定且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应尽快予以改造,鉴定一所,改造一所。2009年度规划将在2009年9月30日前完成,3年总体规划及2010、2011年度规划将在2009年年底前完成。

  新建校舍必须能抗震

  对于经过鉴定,建筑使用时间超过了设计使用年限的80%,也就是说校舍年逾8旬,需要进行加固、改造的校舍;加固、改造费用过高,超过新建同类建筑物费用70%的校舍。

  《规定》中,对新建校舍的防震等标准也进行了规定。凡新建项目校舍必须符合抗震设防标准,建设项目选址需符合综合防灾要求。建设项目的选址应在交通方便、环境适宜、地势较高、场地干燥、地质条件较好的平坦地段,必须避开地震断裂带、低洼地、滑坡 地段、泥石流地区、洪水沟口或泄洪区等自然灾害频发地段,不能与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和危及学生安全的场所毗部。

  对于校舍建筑没有按照抗震设计规范进行抗震设计、没有建设档案或档案不全的校舍,要通过专门技术论证决定建设方案;如经确认不需要拆除,应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加固、改造。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行第一责任人负责制,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工程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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