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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部门不点名委员有意见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18日08:25  南方日报

  

问题部门不点名委员有意见
审计报告反映,作为市重点建设工程的汾江河综合整治二期工程进度不甚理想。本报记者张由琼摄

  本报讯昨日,佛山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召开。市审计局局长杨耀松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佛山市本级2008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审计工作报告反映,2008年佛山市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40.21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基金预算收入40.66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

  报告反映,佛山市地震灾区援建资金未发现被挤占挪用问题。不过,审计发现,2008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针对上一年审计查出的问题,市审计局向有关地方和部门提出135项审计建议,应没收上缴财政的3892万元已没收上缴,要落实规范管理的资金59750万元已制定整改措施,整改效果良好。

  参加分组审议的人大常委会委员建议:审计问题特别严重的政府部门也该点一下名,整改情况究竟怎样也应适时反馈。

  问题一??

  54个专项支出完成不足六成

  2008年财政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3.06%,执行总体状况良好,但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低。审计发现,筛选检查2008年安排的54个专项支出,总体只完成预算的56.27%,当中有16个项目金额65340万元未执行。而筛选检查历年结转项目27个金额14652万元,2008年仅支出109万元。

  财政收入也存在一些问题,市审计局局长杨耀松举例说:东平新城建成的市政管线共用管沟,若按批准的收费标准,可以一次性收取建设费约2000万元,以后每年收取维护费约500万元。但实际上,该共用管沟2006年交付使用后一直未收费。此外,市公盈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禅本德公司、工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有国有资产收益2227万元未上缴财政;市建设局解困房增值款历年挂账193万元也未上缴市财政。

  问题二??

  市公控逾5亿元资产未入账

  市审计局审计的15个部门预算单位中,有9个部门未将历年的结余资金和其他资金编入部门预算,涉及金额7902万元,其中超千万元的占3个。另外有两个单位共5764万元的专项预算资金没细化到具体项目。

  审计发现,有三个部门单位专项预算资金未与正常经费或者其他专项分开核算,更有个别部门的专项预算用于弥补正常经费。有一个部门的两个专项资金8659万元未按期实施。

  值得一提的是,部分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存在管理问题。其中,电建集团和电建总公司在未经单位法人代表审批的情况下,向下属单位拨出资金共24210万元。市公用事业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属下公司对接收的资产未入账,包括2064万元股权和2760万股股权、52062万元债权、79646平方米的土地,以及境内外一些其他资产。市第一人民医院则在未经政府采购程序的情况下,引入价值246万元的计算机设备及系统维护服务;将借入资金转借给欧亚会俱乐部,至2008年尚有本息274万元未收回。

  问题三??

  空置土地除顺德外均未征闲置费

  审计抽查至2008年6月佛山市的空置土地,空置满1年至5年的占82%,空置5年以上的占9.6%。按规定,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要按出让金额征收20%以内的土地闲置费。然而,审计报告显示,这些空置土地并未得到有效盘活。除顺德区已开征土地闲置费外,其他各区仍未开征。

  此外,部分区还存在财政资金划拨不规范的情况。高明区有1300万元追加支出未认真执行100万元以上的追加支出由区长办公会议决定的规定。南海区道路建设管理处对部分工程拆迁超进度拨付资金,至审计日共积滞3482万元在镇级单位。

  问题四??

  广佛地铁部分项目未招标就“有主”

  审计发现,一些市重点工程未招标就直接授予相关单位:例如季华大桥及西延道路工程,未经招标就将281万元勘察服务合同直接授予勘测单位。

  轨道交通广佛线工程的一些项目则在未招标的情况下,将招标代理、岩土工程勘察业务直接授予相关单位,涉及合同价945万元。

  其他工程管理方面,涉及季华大桥及西延道路、大福路扩建工程的拆迁补偿金额7119万元拆迁资料手续不齐;大福路扩建工程(一标段)的松木桩使用量比合同约定增加3.48万米,每米结算单价比定额价多26.67元,两项因素导致不合理增加工程费用93万元;乐从至狮山公路干线XS05标段所有重大变更工程申请书未经工程变更审核领导小组审批。

  汾江综治二期实际投入严重不足

  作为佛山市重点建设工程的汾江河综合整治二期工程,进度不甚理想。2008年计划实施61个项目,投入31.34亿元,但实际投入仅为6.67亿元。至今年1月,尚有21个项目未开工。目前部分内河涌虽然实施了两岸截污工程,但污水尚未输送到污水处理厂,导致部分内河涌污染依然严重。另外,南庄污水处理厂征地拆迁进展缓慢,拖延3年多时间,造成增加贷款利息支出1900多万元。

  问题五??

  社保基金收益有待提高

  审计报告指出,社保费的管理机制不完善,市社保局不能全面、及时地掌握各区社保专户的账户开设及资金变动情况,市社保局会计核算未能全面反映市级统筹社保基金情况,全市社保业务数据未统一集中管理。

  与此同时,社保基金收益也有待提高。2007年活期存款比规定预留2个月周转金多出31.61亿元,活期存款利息收入低,对已存定期的存款76.12亿元也为一年期及以内,没有制定短期、中期、长期存款规划。

  ●委员有话讲

  审计问题整改情况应适时反馈

  分组审议时,曾以廉洁审计闻名的佛山军分区原司令员张凯政提出:“一些审计出问题的企业我看到点了名,一些问题特别严重的政府部门也应该点一下名。另外,这些审计问题的整改情况究竟怎样,是否也可以在适当的时候以适当的形式反馈一下。”

  委员彭翔表示:“每年审计都查到不少问题,但是就我所知,查到问题的一些单位并未得到处理。”

  委员关天安则质疑:“审计暴露出来的问题应该引起重视,财政的约束力和执行力也应该重视。”

  ■最新政情

  申报“较大的市”请示送达国务院

  申报“较大的市”,争取立法权,是佛山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昨日会上,市政府副秘书长骆毓林表示:“佛山申报‘较大的市’,目前一切工作进展顺利。”

  骆毓林介绍,2008年初佛山市政府正式启动“较大的市”的申报工作,并向省政府递交了请示。省政府常务会议经讨论同意请示,8月以省政府名义向国务院提出《关于批准我省佛山市为“较大的市”的请示》。目前,国务院已将该文批转给国务院法制办办理。为了做好“较大的市”申报工作,佛山努力做好与国务院法制办、省法制办等上级法制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向国务院法制办汇报佛山市的各项申报准备工作,邀请了国务院法制办和省法制办主要领导等到佛山进行实地调研,以加深他们对佛山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依法行政工作的了解。目前,一切工作进展顺利。

  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平均

  佛山市财政局局长焦文庆在会上作《2009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的报告》。上半年全市一般预算收入从4月起实现正增长,增幅逐月回升。

  上半年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15.01亿元,同比增长为3.55%,完成年初预算任务的46.34%,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今年全市财政预算的任务是,确保一般预算收入增长不低于9%的目标,并力争增长达到11%。

  财政支出安排保障了政府重点项目和民生事业的需要。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06.39亿元,为年初预算的41.07%,同比增长7.83%。市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1.73亿元,为年初预算的36.78%,同比下降46.46%;基金预算支出完成7.95亿元,为年初预算的21.35%,同比下降54.72%。

  上半年企业所得税比2008年负增长31.40%。减收的主要原因是受金融危机影响,企业效益下降和新企业所得税政策调整的翘尾影响,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收入大幅减少。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主体税种税收相应减少,直接影响了全市一般预算收入的增幅。

  叶明权挂任副市长

  昨日会上,根据市长陈云贤的提请,会议决定任命叶明权挂任佛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时间1年,具体分工暂未通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林元和为新任命的副市长叶明权颁发了任命书。

  叶明权,男,1965年9月12日生,籍贯湖北省公安县,毕业于华中农业大学土地规划与管理专业,现任中国土地矿产法律事务中心副主任(副厅级)。

  同时,会议任命吴文志为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因工作需要,免去陈恩泽的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任命周伟泉为佛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相关

  财政局加强资金监管

  未实施项目资金将及时收回

  本报讯(记者/刘三琴实习生/何琳)佛山市财政局日前出台的《关于加强财政资金监督管理的意见》(以下称简《意见》)透露,要对未能实施的项目资金和闲置资金及时收回,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经费追加。政府性债务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要对项目的用款情况、工程进度、项目资金的安全及使用效果负责,财政部门较大的项目须进行绩效评价。

  根据《意见》,对未能实施的项目资金和闲置资金将及时收回,并由政府统筹安排使用。另外,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经费追加,厉行节约财政资金,真正将有限的资金用到“刀刃”上。

  另外,在加强对政府性债务建设项目的绩效跟踪考核方面,《意见》要求,项目建设单位要对项目的用款情况、工程进度、项目资金的安全及使用效果负责,项目实施之前,要制定项目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定期根据项目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开展事中、事后的绩效自评,并将自评报告送同级财政部门和同级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备案;财政部门要加大对政府性债务建设项目绩效考核的工作力度,对较大的政府性债务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绩效评价。

  《意见》还指出,各项财政性资金必须按规定纳入财政统一管理,不得截留、挪用,不得在财政体外循环。除国家法律、法规有规定外,不得以任何形式将预算资金划转到预算外,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私设“小金库”。

  专题撰文:本报记者李晓玲实习生杜雪通讯员佛任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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