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郝丽娟)记者9月3日从太原市政府了解到,继今年3月份省物价局下发文件要求各市根据辖区内的具体情况核定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试行收费标准后,太原市确定了省城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收费标准。
其中,由未成年人自愿参加的特长培训收费标准为:艺术、体育、科技类每生每月(20个课时)60元;电子计算机每生每月(20个课时)80元;钢琴每生每月(20个课时)100元。太原市公益性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青年宫)收费标准必须在未成年人自愿参加活动的前提下收取,对集体组织的普及性教育实践活动和文体活动要实行免费;对困难家庭的未成年人全部免收。学校内举办的各类素质教育等课外活动一律不得收费,借机乱收费的,各级价格监督检查机构要按有关规定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