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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各族人民充分享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9月21日16:08  新华网

  (新疆的发展与进步白皮书)新疆各族人民充分享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

  新华网北京9月21日电(记者 何宗渝、郭丽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1日发表的《新疆的发展与进步》白皮书指出,在新疆,各族人民充分享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信教或不信教完全由公民自由选择,受法律的保护,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不得干涉。

  白皮书说,截至2008年,新疆有清真寺、教堂、佛道教寺庙等宗教活动场所约2.48万座、宗教教职人员2.9万多人、宗教团体91个、宗教院校2所。20世纪80年代以来,新疆赴沙特朝觐的人数已累计超过5万人,近年朝觐人数保持在每年2700人左右。

  白皮书指出,截至2008年,新疆宗教界人士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政治协商会议担任职务的有1800多人,他们代表信教群众积极参政议政,并对政府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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