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法院于11月24日对“三鹿”刑事犯罪案犯张玉军、耿金平执行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确认,2007年7月,被告人张玉军在明知三聚氰胺是化工产品、不能供人食用的情况下,以三聚氰胺和麦芽糊精为原料,配制出专供在原奶中添加、以提高原奶蛋白检测含量的含有三聚氰胺的混合物(俗称“蛋白粉”)。至2008年8月,张玉军累计生产“蛋白粉”770余吨,累计销售600余吨,销售金额683万元。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确认:被告人耿金平购买“蛋白粉”560公斤,添加进原奶,销售到三鹿公司等。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