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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帮刑法血腥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26日02:58  汉网-长江日报

  

洪帮刑法血腥

  1934年3月18日,汉口各界要人共贺清帮龙头大爷刘玉堂59岁生日。二排左二(红圈处)为杨庆山。凌青 供图

  洪帮刑法血腥

  黑话流传至今

  85岁的万澄中老人民国时期做过记者,对旧时汉口黑帮帮规有所了解。

  “洪帮帮规严厉,有一种叫‘三刀六眼’的刑法。如果哪位兄弟犯了帮规,就燃起香烛,摆下公堂,这时‘仁义大哥’、‘心腹老二’、‘当家老三’、‘四大姐’坐在上面,由‘红旗老五’执法,犯规的兄弟将左腿长裤卷起来,右手拿着匕首,左手将左腿大腿下的皮拉长,右手用匕首将左大腿下方拉长的皮连刺三刀后放开,那左腿上就有了六个眼。这就是人们听说的‘三刀六眼’,非常残酷,也非常血腥。”

  武汉沦陷后,有一位叫丁子璜的“洪帮”头目投靠日寇与汪伪,干尽坏事。日寇投降后,他摇身一变成为五战区的武汉宣导专员。“肃奸”开始时,丁子璜以经济汉奸罪被捕,通过关系被释放后又以“中统”身份出现,1953年病死于汉口。

  “丁子璜为洪帮出了一本绿色封面的书《海底》,在当时武汉三镇的书摊上出售,内容都是洪帮的一些黑话。”万老还记得书中的一些黑话:如洪帮人在宴会举杯时就说,“此杯不为杯,杨秀武三盗九龙杯,那杯才是杯”等。“洪帮”中人是称兄道弟的,如兄弟中有困难者向大哥要钱时就说:“您哥子仁义一下,我兄弟不是半吊子”。言下之意是说,我有钱时是会还的。当年的老百姓有讽刺“洪帮”弟兄的一句话是:“大哥,二哥,麻子哥,肚子饿了回去喝。”意思是说肚子饿了,哥子是不会叫兄弟们到他家去吃饭的。

  万老笑着说:“洪帮中称大哥是拐子,叫二哥为来子,这称哥哥为‘拐子’的黑话还流传至今。”

  (记者蒋太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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