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不支持Flash
跳转到正文内容

重庆涉黑案辩护律师李庄涉嫌伪造证据被公诉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2月20日22:18  人民网

  人民网重庆12月20日电 (记者侯露露、陈新)20日,记者从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已对龚刚模的代理律师李庄以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提起公诉。

  据江北区人民检察院审查查明:龚刚模等34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被提起公诉后,龚刚模的亲属与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刑事案件代理委托协议,该所指派律师李庄及马晓军为龚刚模担任一审辩护人。2009年11月下旬至12月初,李庄在看守所会见龚刚模时,诱导、唆使龚刚模编造公安机关对其刑讯逼供的供述,并向龚宣读同案人的供述,指使龚推脱罪责。为使龚刚模编造的警方对其刑讯逼供的供述得到法院采信,李庄引诱多名证人作伪证,并要求证人出庭作证。李庄还指使本案另一辩护人重庆律师吴家友贿买警察,为龚刚模称被公安机关刑讯逼供作伪证。

  检察机关受理该案后,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告知了犯罪嫌疑人李庄应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犯罪嫌疑人李庄,客观全面审查了全案证据。检察机关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李庄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应当以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日,李庄家属为其聘请的辩护律师高子程(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已抵达重庆。司法机关依照法律,已安排高子程律师与犯罪嫌疑人李庄进行了两次会见。

  据悉,在李庄涉嫌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案件侦查中,公安机关除对犯罪嫌疑人李庄执行逮捕外,分别对其他涉案人员采取了传唤或拘留(其中涉案律师2人)、取保候审措施。

已有_COUNT_条评论我要评论

Powered By Google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相关专题 重庆打黑系列案

更多关于 李庄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