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2月21日讯 花莲县长傅昆萁上任后,立即任命前妻徐榛蔚担任副县长。台湾“内政部”次长简太郎表示,傅昆萁已与妻子离婚,现在任命是有效的,简太郎也语带保留表示,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回避法的回避对象,也包括共同生活的家属,“内政部”将会持续派员查察,是否违反这部份的规定。
据台湾《联合晚报>报道,简太郎上午列席“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会前接受媒体访问时表示,他曾致电傅昆萁,得知傅、徐两人已经离婚,因此任命现在是有效的。但依照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回避法第三条,关系人四款中包括共同生活的家属,若傅、徐两人无共同生活没有问题,如有共同生活,当然还是不可以,“内政部”会指派单位进一步了解。
媒体追问,如果傅昆萁与徐榛蔚仍然住在一起,是否就算违反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回避法,会不会宣布任命无效?简太郎未正面回应,仅表示后续假设问题无法回答。简太郎表示,过去已有前台东县长吴俊立与妻子邝丽贞离婚、由妻子接替县长职务的例子。
简太郎表示,是真离婚还是假离婚,可以让社会去公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