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要露滋)3人预谋抢劫废品收购站,行凶中致夫妇二人死亡。近日,西安中院一审以犯抢劫罪判处其中两名被告人死刑,这两人今年才20岁。
被告人张培、田登辉、龙浩都是周至县集贤镇村民,初中文化。张培、田登辉出生于1990年,龙浩出生于1991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5月19日凌晨,张培、田登辉、龙浩经预谋,携带刀具、手套等作案工具来到西安市莲湖区红庙坡附近张金明、康梅香夫妇经营的废品收购站,假装询问废铜价格后离开。得知张金明不在家,三人又返回收购站,由田登辉在门外望风,张培、龙浩进入收购站。趁康梅香不备,张培持刀在其身上猛捅十余刀,待康梅香停止反抗后,将其拉至卧室索要财物。康梅香将装有现金和一部手机的腰包交给对方,张培、龙浩共抢得现金1600余元。
此时张金明返回家中,后张培、龙浩打开大门让张金明和田登辉进入,三被告人持刀猛捅张金明致其死亡,并抢走手机一部。
经法医鉴定,张金明、康梅香系被他人用锐器刺伤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案发后,警方从现场滴落的血迹分析,有一名犯罪嫌疑人受伤,乘车离开。公安机关通过新闻媒体找到案发后拉载犯罪嫌疑人的出租车。据出租车司机反映,2009年5月19日凌晨在红庙坡一路口拉了三名男子至西门附近,其中一男子受伤。随后民警于2009年5月19日晚9时许在南大明宫广场抓获田登辉、龙浩;晚11时许,又抓获张培。
法院认为,张培、田登辉、龙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手段,结伙入户抢劫他人财物,致两人死亡,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属共同犯罪。龙浩犯罪时不满18周岁,且能协助警方抓捕同案犯,具有重大立功表现。综上判决:张培、田登辉犯抢劫罪,判处死刑;龙浩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