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商洛讯(记者 李杰) 过完元旦,商洛通安小区260多家住户就又开始操心自己上缴的77万维修资金了,这笔钱原来由物业公司保管,现在却被开发商转走了。
业主:维修资金被转走很担心
1月14日上午,家住商洛通安小区的业主康晓彤又坐不住了,与他一样心情的还有小区260多户人家。康晓彤说:“260多户业主交的77万元维修资金,本来由小区物业管理,不久前传出消息被开发商给转走了。”
商洛和谐物业公司通安小区管理处主任吴志儒说,从2005年小区开始入住以来,业主在交钥匙时,便按比例交了维修资金。2008年,开发商陕西通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就把77万元维修资金交由他负责保管。没想到,2009年4月20日,开发商以要审计的名义,把这笔维修资金给转移走,至今交涉几次也要不回来。他说:“这笔钱现在业主都知道被转移了,整天有人来闹事,而且越来越激烈。”业主康晓彤说:“我们想把维修资金要回来放在房改办代管才最安全。”
开发商:对物业公司不信任
“这笔维修资金,我们转走的目的,并不是想挪用,而是转移保管,因为我们对物业公司不信任。”1月14日下午,陕西省通达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通安公司隶属该公司)总会计师顾秋刚解释说,公司不缺这77万元钱,主要是物业公司有问题,把这笔钱放在他们那里不安全,审计时将这笔钱要了回来。现在,他们正督促通安小区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等业委会成立之后,他们开专用账户,指定存在哪就存在哪。
房改办:大家都在穿插管理
据商州区城建局房改办办公室主任祝柏成介绍,按照有关规定分工,中省驻商单位的单位自管房和商品房由房改办管,市直单位由市房管局管理。现在是分工明确,执行混乱,大家都在穿插管理。像通安小区的房屋维修资金,理应由他们房改办来管理,可是事实上,该由他们管理的商品房维修资金,到目前为止,没有一家来交。他说这可能是商洛商品房开发才起步,还需要一个完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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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2月1日正式施行的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对专项维修资金的保管规定了两种情形,包括:业主大会成立前,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物业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代管,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委托所在地一家商业银行,作为本行政区域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专户管理银行,并在专户管理银行开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业主大会成立后,业主大会应当委托所在地一家商业银行作为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专户管理银行,并在专户管理银行开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此前由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代管的专项维修资金应划转至新开设的账户。由业主大会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