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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委原秘书长陈少勇受贿819万判无期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19日03:35  华龙网-重庆晚报

  南京中级人民法院昨日对福建省委原常委、原秘书长陈少勇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陈少勇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审理查明,1992年11月至2008年5月,陈少勇利用其担任福建省宁德市委书记、福建省委常委、秘书长等职务便利,多次索取和收受有关人员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19万余元。案发后,陈少勇退缴全部赃款赃物。据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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