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评选“慈善之星”
□晚报记者 王军方 通讯员 赵建中
本报讯为奖励社会慈善捐赠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近日,新郑市要评选“新郑慈善奖”。
据了解,此次奖项设立个人奖、集体奖和优秀组织奖。个人奖为“慈善之星”,共10名;集体奖为“爱心单位”和“爱心企业”,各设10名;优秀组织奖20名。
“慈善之星”候选对象,主要是在2008年抗雪救灾、支援四川抗震救灾和“慈善日”活动中个人捐款数额较大者,或者长期以来热心慈善事业,事迹突出,被社会所公认的慈善人士。
新郑市直及驻新郑各单位可直接向新郑市慈善总会推荐,新郑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组织所辖企业、学校等向新郑市慈善总会推荐候选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