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因涉嫌金融诈骗案潜逃至阿尔巴尼亚,后被引渡回国的沈磊,如今成了一起诈骗案的受害人。昨天,骗了他钱财的丁某在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受审。
沈磊和丁某曾是邻居也是朋友。2009年4月27日,沈磊涉嫌金融诈骗,和妻子一同出境去了阿尔巴尼亚。
2009年5月中旬,沈磊听说他和老婆两人已被国内警方列为上网逃犯。为了逃避警方的追捕,他联系上了丁某,要丁帮忙办两本能够在境外长期滞留的假护照,要求具有真实身份且无犯罪记录,即“光头”护照。
现年37岁的丁某是浙江省一家国际旅行社的职工,利用关系联系到从事偷渡的詹某后,向沈磊提出一本护照40万元的价格,并从沈磊父母处拿到4万欧元(折合367112元)和4万元人民币。案发后,公安人员在丁家中查获现金3万元欧元。
公诉机关指控,在沈磊妻子张某已经回国,家人明确表示两人护照都不需再做之后,丁某仍谎称已经将钱交给做护照之人,不能退还,事实上却从未着手此事。
昨天的法庭上,丁某突然提出一“神秘”人——陈总,声称已给了陈总2万元人民币,落实办理护照一事。他说,在两人最后一次电话通话中,沈磊仍坚持要求做护照,自己虽然有从中牟利的目的,但也有本着对沈磊负责的态度。对于公诉人指控的诈骗罪名,丁某矢口否认,辩护人更以沈磊家人系心甘情愿把钱交给丁某为由,坚持诈骗罪名不成立。
“我跟沈磊有多年的兄弟感情,才错误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我上有70老父,母亲也已62岁,下有不满3周岁的小孩,请求法院能够从轻判决,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丁某最后这样陈述道。
法院将择日宣判。
■沈磊案:沈磊是杭州公安机关今年5月立案侦查的一起特大金融诈骗案件的主要犯罪嫌疑人,涉案金额近1亿元人民币。案发后,沈磊畏罪潜逃国外。
中国警方随即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对其发布红色通缉令。6月19日,沈磊在阿尔巴尼亚地拉那国际机场被阿警方截获。中方随即正式向阿提出引渡请求。经阿地拉那法院判决并完成全部司法程序,阿司法部决定将沈磊从阿尔巴尼亚引渡回中国。10月15日,中国警方将其押解回国。
本报记者 孙燕
本报通讯员 尚检法 姚佳 孙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