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 通讯员王先富 记者孙自鸣播报
1月18日,建设银行台州分行原行长蒋达强因受贿453万元,被台州市中级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
法院经审理认为,建行原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蒋达强在国有公司中从事公务,建行改制为国有控股的商业银行后,蒋达强担任副行长、行长,均系建行股份公司浙江省分行党委研究决定聘任,任职的性质为受委派从事公务,应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此外,法院还判决,没收蒋达强个人财产人民币30万元;没收扣押在案的赃款259万元,上缴国库;不足部分人民币194万元,继续予以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