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月19日讯 地方制度法修法昨天在“立法院”肢体冲突中三读过关,朝野歧见最深的乡镇市长转任区长,通过国民党新版,排除“负面表行”者转任,其余由“直辖市长”以机要进用为区长,为期四年;乡镇市民代表,则只能转任无给职的区政谘询委员。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民进党扬言今天将提复议,却被国民党抢先提出复议案破局。民进党昨晚声明表示,马英九为了拯救摇摇欲坠的领导威严,为大选绑桩,强迫“立法院”仓促召开临时会,通过严重破坏“宪政”体制、多数民众反对的版本,必须为“国会”冲突负最大责任。
昨天修法确定未来“直辖市”议员员额,台北市区域60席,山地、平地原住民各61席;新北市区域62席,山地原民1席、平地原民3席;台中市区域61席,山地、平地原民各1席;台南市区域55席,山地、平地原民各1席;高雄市区域62席,山地原民3席,平地原民1席。
有关乡镇市长转任区长的资格,地制法以负面表行,排除因涉嫌内乱、外患、贪污、贿选等罪遭起诉者,也排除代理乡镇市长或已连任两届者,其余现任乡镇市长均可转任区长。
初步统计,合并改制县市的乡镇市长共108名,依四项排除条款排除的有52名,可直接转任区长的有56名,其中国民党28名,民进党9名,无党籍9名。
至于乡镇市民代表转任区政谘询委员部分,也通过国民党新版,仅支给出席费及交通费,不支给研究费。
临时会也通过附带决议,未来“直辖市”议员选区范围,应依改制前的区域议员选区。为简化、整并各式选举,修法也调整县市长、县市议员、乡镇市长、台北市里长任期至2014年2月25日,届时一并改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