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高健)记者昨天获悉,发生于去年11月23日的大兴灭门案,已由警方移送到市检察院一分院审查起诉。嫌疑人李磊将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公诉。
检方初步认定,李磊不满家人对其管教太严格,遂产生厌恶情绪并想杀害家人。11 视频:北京男子杀死6名亲人后海南被抓 来源:深圳卫视《正午30分》 月23日22时许,李磊回到位于大兴区黄村镇清澄名苑家中,先后持刀将妻子、妹妹、父亲、母亲和两个儿子杀害。第二天8时许,李磊离开现场。10时,又返回家门外反锁房门后外逃。
李磊自称,杀人的想法已经酝酿很多年了,最早是在年少时期离家出走后产生的,因为从小家里管教太严,做什么事都要干涉,见着他非打即骂。李磊称,没有同龄人的快乐,虽然家庭条件挺好,但还是觉得活着没意思。这次杀人,主要是家庭生活中的一些小事积累起来,才下定了决心。
据悉,审查起诉阶段,检方主要是通过审阅案卷材料、讯问李磊等方式,审查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认定是否正确,以及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以及有无附带民事诉讼等。
检方审查查清全部案件事实以后,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起诉或者不起诉以及是否需要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意见,报请审查起诉部门负责人审核,审查起诉部门负责人对案件进行审核后,也会提出审核意见,报请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起诉或者不起诉。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如果不退回补充侦查,就应当在1个月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