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彭丽晗)昨日,记者从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厅获悉,到2011年,石市乡镇、街道、企业等基层组织和单位将普遍建立应急救援队。
按照石市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的《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到2011年底,各县(市)、区要建成一支不少于200人的“一专多能”的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主要承担综合性应急救援任务,包括地震、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等抢险救援任务。
与此同时,乡镇、街道也要组建以机关干部、民兵、预备役人员、基层警务人员、医务人员等为成员的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人数不少于100人。
《意见》还要求县、乡级政府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重点加强7个基层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分别是防汛抗旱应急救援队、气象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队、山林消防应急救援队、矿山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公用事业保障应急救援队、卫生应急救援队、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救援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