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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劾陈聪明 今最后表决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19日07:27  台海网

  台海网1月19日讯 “监察院”调查“检察总长”陈聪明违法失职案,今天将第二度提出弹劾案。由于上回弹劾案意外曝光,最后六比六未能过关,后来还引发“阴谋论”,此次二度提案,“监院”上下格外低调。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由“监委”李复甸、钱林慧君共同调查的陈聪明案,首次弹劾审查会在元月五日举行。提案监委认为,陈聪明纵放黄芳彦赴美、到黄芳彦家喝春酒、与名嘴翅子宴等失职证据明确,因此依“公务员服务法”和“检察官守则”提案弹劾。不过提案并没有通过,“监委”遂依法再次提出弹劾案。

  据了解,“监委”二度提案的属性,特别针对上回遭其他“监委”质疑的部分局部更改,包含补强对“违法失职链接不足”部分的论述。

  “监委”同时也对陈聪明的哪些行为违反了哪些法令,逐一、逐条引述法令帮助。

  另外,在陈聪明“纵放黄芳彦”的部分,由于已有“监委”另案调查,此次提案也淡化这个部分,以避免“抢案”争议,争取更多“监委”认同。

  依照“监察法”,二次提案的审查委员将全部换人,且若提案仍未能通过,就无法再提,因此“监院”对于审查“委员”人数、哪些“委员”参与,都显得非常低调,不愿透露。“监委”私下表示,应不会重演上次“偶数‘监委’出席、票数平手”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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