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崔虹 实习生 张立光)为应对地震、暴雪等各种突发事件,省会将加快组建基层救援队,到2011年,省会乡镇、街道、企业等基层组织和单位将普遍建立应急救援队。这是记者从市政府办公厅了解到的。
据了解,目前,省会基层应急队伍还存在机构不健全、管理不规范、任务不明确、进展不平衡等问题,现有的基层应急队伍缺乏针对性训练和专业培训,缺乏应急救援所需的专业装备。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的《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到2011年底,各县(市)区要建成一支不少于200人的“一专多能”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主要承担综合性应急救援任务,包括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等生产安全事故,恐怖袭击、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同时,这支救援队伍还应协助有关专业队伍做好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山林火灾等突发事件的抢险救援工作。乡镇、街道也要组建以机关干部、民兵、预备役人员、基层警务人员、医务人员等为成员的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人数不少于100人。在防范和应对气象灾害、水旱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环境突发事件等方面发挥就近优势。
《意见》要求县、乡级政府在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的同时,要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重点加强7个基层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这7个专业应急救援队包括防汛抗旱应急救援队、气象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队、山林消防应急救援队、矿山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公用事业保障应急救援队、卫生应急救援队、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救援队。
据悉,这7个专业应急救援队数量规模可自行确定。公安、国土、交通、水林等部门可加强对基层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督促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