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郭红文 实习生 张心宇)因在废品收购站卖过废品,三小伙便对经营废品收购站的夫妻起了杀机。三人作案时均不满19岁,其中一人作案时还不足18周岁。昨日记者了解到,西安市中院对这起“5·19”重大入室抢劫杀人案进行了一审宣判,两名案犯被判处死刑。
废品收购站一对夫妻遇害
2009年5月19日9时许,公安莲湖警方接到报警称,报案人的亲属夫妻二人在红庙坡附近永全路的废品收购站被害。接警后,警方很快到现场勘查,证明死者张某和康某是夫妻,警方立即立案侦查。
当晚9时许,田登辉、龙浩被公安机关抓获,公安机关带领龙浩抓获张培,经过10余小时奋战,“5·19”抢劫杀人案成功告破!张培、田登辉、龙浩三人均是周至县集贤镇人,只是在不同村。
张培等三人供述证实:三人预谋抢劫,因之前在张某夫妻的废品收购站卖过废品,故商议杀人抢劫!
他们年龄不大,手段很残忍
2009年5月19日凌晨,张培、田登辉、龙浩三人携带作案工具来到张某、康某二人经营的废品收购站,假装询问废铜价格后离开。三人在得知张某当时不在家后,又返回废品收购站,由田登辉在门外望风,张培、龙浩骗开大门后进入废品收购站。张培趁康某不备,持刀在康某身上猛捅十余刀,待康某失去反抗能力后将其拉至卧室索要财物,康某将装有现金和一部手机的腰包交出。张培、龙浩又在房间一纸盒内搜出部分零钱装入腰包,共抢得现金1600余元。
张培因行凶时误伤自己,将腰包交由龙浩保管,后张培再次持刀猛捅康某。此时,张某返回家中,在门外望风的田登辉大声与其说话以通知屋内两个作案者。张培、龙浩闻讯打开大门,让张某和田登辉进入后,三人持刀猛捅张某致其死亡,并抢走一部手机。期间,田登辉误伤龙浩。
三人离开现场后,将凶器丢弃于西安城墙西门外护城河内,并将作案用的手套和部分衣物焚烧。破案后,追回被抢手机及现金,已发还死者亲属。
三个“90后”两人一审被判死刑
西安市中院后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张培、田登辉、龙浩当庭对检察院起诉指控的基本事实不持异议。张某和康某的两个儿子,以及张某的父母亲共同提出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抚养费等共计65万余元的民事赔偿。
法院认为,张培、田登辉、龙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手段,结伙入户抢劫他人财物,致两人死亡,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属共同犯罪,均应依法惩处。唯有龙浩在犯罪时不满18周岁,并能协助公安机关抓捕同案犯,具有重大立功表现,依法可从轻处罚。
中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张培和田登辉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龙浩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2000元;张培、田登辉免于民事赔偿;龙浩及其父母赔偿死者家属32350元。
宣判后,张培、田登辉不服提出上诉。目前该案已移送陕西省高院进行复核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