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不支持Flash
跳转到正文内容

关岭枪案:花钱买稳定的又一范本?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19日11:46  大众网-齐鲁晚报

  □王琳

  1月12日,贵州关岭自治县坡贡镇,赶场买东西的尧上村吊井组村民郭永华和郭永志被派出所副所长张磊当场击毙。案件发生后的19个小时,安顺市政府迅速召开了一个没有任何案件细节的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称,郭永志和郭永华因打架袭警并抢枪被击毙。但多名目击者的言辞与官方的击毙村民原因截然相反。据称公安部日前已派员抵达贵州介入案件调查。这起罗生门式的枪击事件还待更高层级的调查结果来为公众解疑释惑。

  (《武汉晚报》1月17日)

  回顾去年云南“躲猫猫”事件,杭州“70码”事件等多宗有影响的案件,官方首次事实披露的不被信任屡见不鲜。上述事件真相的大白,都缘于舆论压力下的更高层级调查。关岭枪击案的“袭警被枪击”说也沿袭了这一定律。当然,公众的不信任,并非对失信公权的盲目逆反,而是官方的信息披露实在疑点多多。

  这最大的疑点就在于:如果两被害人真系“袭警抢枪被当场击毙”,为何当地镇政府却急着与死者家属签署70万元的补偿协议?根据《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的规定,对“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暴力袭击人民警察,危及人民警察生命安全的”,警察有权使用武器。这里的“武器”当然包括警用枪支。警察开枪既是合法正当而为,镇政府何来补偿责任?急欲以物质诱惑堵受害人家属之嘴,原因无非有二:一是隐瞒事件真相;二是“花钱买稳定”。而这两项,没有受害人家属的“配合”,是不大可能做到的。

  笔者注意到不少评论的矛头又指向了警察开枪的当与不当。在笔者看来,这样的讨论实属多余。警察应否开枪并非没有法律标准,也不要以为警察或当地政府不懂得警察开枪的法律边界。在“关岭枪案”中,官方的解释是被害人“袭警抢枪”。在这样的情境设定下,警察开枪是合乎了法律所设定的尺度的。而如若媒体调查的警察滥用枪支为真,那么这宗枪击案显然已有职务犯罪嫌疑。犯罪,就是最严重的违法。

  对于“关岭枪案”而言,真相比法律重申更重要。有真相,才有准确适用法律的事实基础。在期待公安部的调查能够给我们以真相的同时,我们更应该督促当地检察机关介入。公安部当然也可以调查,但公安部的调查也仅仅是公安部门的内部调查。其结论也只能成为违纪处分的依据,而不能进入司法程序。按照刑事自侦案件的管辖分工,检察机关已有介入“关岭枪案”调查的充分理由。对民警张磊开枪的当与不当、罪与非罪,都有待检察机关在深入调查之后予以披露。

  当然,“关岭枪案”也为时下盛行的“花钱买稳定”提供了新的例证。“稳定压倒一切” ,“维稳是第一要务”等等口号的流行,凸显“稳定”的重要。不少公众也据此相信地方官员对于维护稳定的决心。但近年来许多轰动舆论的个案都传递出这样的信息:“维护地方稳定”是假,“维护领导官帽”才是真。凡是影响到官帽的,官员必竭尽全力地化解。所谓“花钱买稳定”,那“钱”反正都是来自公共财政,又不是私人腰包,有何花不得?花了公共财政的钱来买自己官帽的稳定,这是何等划算的买卖!

  某些官员划算的买卖,对于公众来说,就是严惩的亏损。这其中,亏损的不仅是公共福祉、公民权利,还有法治尊严、司法公信。

  作者为海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