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秀玲王鹏
本报莱芜1月18日讯近日,莱芜市高庄街道沙王庄村因实施城市规划被征收土地30亩,根据该市有关政策规定,该村35名村民办理了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目前该市已有七千余名被征地农民享受了养老保险。
为确保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不因被征地而降低,莱芜市政府近年连续出台了多项政策。 去年,《莱芜市关于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意见》出台,莱芜市国土资源局本着即征即保和被征地后人均农用地不足0.3亩整村参保的原则,将市辖区内所有被征地农民全部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参保个人、村集体、政府三方负担,缴费金额根据年龄不同划分,未达到60周岁的参保人员需一次性缴足180个月的保险费,60周岁以上缴费额逐年递减。其个人账户结存额或余额可依法继承,同时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会根据市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上涨情况等因素适时调整。参保人员缴费达到规定月数后,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即可按月领取110元左右的“工资”。
截至目前,莱芜市已筹集资金11695万元,为7240名农民办理了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