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体军高登福景佳
本报菏泽1月18日讯自1月18日开始,菏泽市民处理医患纠纷有了第三方——医患纠纷调解处理中心,该中心对医疗纠纷可免费咨询、免费受理、免费调解。值得一提的是,该中心隶属于菏泽市医院纠纷预防与处置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皆为政府各有关部门的有关负责人,这使该中心的调解能力得到充分保障。
菏泽市副市长黄秀玲介绍,2007年至2009年,该市共发生医患纠纷506例,出现医闹现象为148例。频发的医患纠纷,特别是由此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扰乱了该市正常的医疗秩序。菏泽市经多方考察论证后,确定成立菏泽市医院纠纷预防与处置领导小组和医患纠纷第三方调处组织,建立市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菏泽市医患纠纷调解处理中心)。菏泽市医院纠纷预防与处置领导小组由一名副市长担任组长,市综治办主任、市政府督察室主任和市卫生局局长分别担任副组长,市信访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等部门的一名副局长和牡丹区一名副区长为成员。“该领导小组的成立,预示着该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工作,进入了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的轨道。”菏泽市政府副秘书长、督察室主任黄高潮说。
18日上午,菏泽市医患纠纷调处中心正式挂牌成立。据介绍,该调处中心是直接隶属于菏泽市医院纠纷预防与处置领导小组的行业调解组织,下设接待受理处,评估认定处、调解理赔处、办公室四个处室。主要职责是调解驻城区医疗机构中发生的各类医患纠纷,协助调解重大疑难医患纠纷,向有关部门反馈全市医患纠纷情况,提出防范医患纠纷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县区医患纠纷调处办公室的工作。
该调处中心实行免费咨询、免费受理、免费调解,其服务流程分为受理审查、调查核实、宣传告知、调解纠纷、协议签订、回访督办、反馈报告、结案归档八个部分。患者当事人同意通过调处中心调解的医患纠纷,首先要将自己的就医证明,如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化验检查报告等材料提交给调处中心。调处中心接到患方投诉后,在两个工作日内作出初步审查,认为有可能构成责任或者医患纠纷的,即通知双方当事人办理书面申请,填写书面申请表,提供身份证件。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执业证、执业机构等相关证明。调处中心将在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组织调查核实,然后进行过失认定和定损计赔。调解达成协议后,双方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积极履行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