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卡换取现金 透支600余万元
被告人李刚,1999年8月因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于2009年8月21日被羁押,同年9月25日被逮捕。
据指控,2007年3月至2009年7月,李刚用他在广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申办的信用卡,在宣武区某POS机处刷卡换取现金,透支人民币合计6254062元,经银行多次催缴未能归还。
公诉认为,应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被告人李刚的刑事责任。
开庭时间:2010年1月20日9时 开庭地点:宣武法院